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刑事审判工作视察的通知
点击数:【4751】 编辑者:【镇坪人大】 更新日期:【2020-08-10】
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的重点内容
(一)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二)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好的做法;
(三)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视察工作从8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
(二)方法步骤
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第一次修订)>的通知》(镇发〔2019〕13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1.视察准备。成立视察组,制定视察方案。
2.学习培训。邀请专业法律服务人员对视察组成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准确把握相关内容,深刻领会法条精神。
3.开展视察。到职能部门查看刑事审判工作成效,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到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等涉关单位走访,调查了解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邀请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
4.撰写报告。由视察组负责汇总相关情况,撰写视察报告。
三、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负责本次视察工作。
组 长: 王安琴
成 员: 王文礼 朱吉松 5名以上非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县人大代表
由朱吉松负责联系协调工作(联系电话:18291502688)。
四、相关要求
请县人民法院提前统筹做好视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请于8月14日前将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相关数据起始日期为2018年1月1日)报送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单位应按照视察组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视察工作,确保本次视察顺利进行。
视察组到相关单位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