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镇坪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视察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共镇坪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镇发[2019]17号)文件精神,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2022年4月上旬开始,对镇坪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开展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镇坪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2022年4月10日至2022年4月20日,开展实地视察工作;
(二)2022年4月25日前,汇总视察工作情况,形成视察
报告。
三、视察方法
本次视察按照《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依法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四、视察组组成人员
组 长: 丁继军
成 员:付云宝 喻明润 柯玉珍 黄薇薇 陈良海
联络员:鲁文韬
五、工作要求
(一)县政府办公室要迅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于2022年4月9日前将《镇坪县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二)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农水局、林业局等相关工作部门要做好接受视察准备工作并明确相关人员参与本次视察有关活动,相关镇及部门应积极主动配合好本次工作视察。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