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视察的通知
点击数:【2928】 编辑者:【镇坪人大】 更新日期:【2018-01-22】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关于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镇人监字[2017]7号)情况开展跟踪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的重点内容

     (一)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审议意见落实中的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三)审议意见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视察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视察工作从1月中旬开始,1月底以前结束。

     (二)视察方法

      本次视察采取实地查看、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负责本次视察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韦树辉

      成 员:陈 东 付云宝 柯玉珍 2名以上各级人大代表

      由陈东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视察组成员要学习和掌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围绕跟踪视察的重点内容作好视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请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视察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积极配合视察工作。

      (三)请县政府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于2月5日前送县人大建环工委;

      (四)视察组到县直相关部门、各镇的具体时间由视察组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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