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县政府生态旅游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的重点内容
(一)生态旅游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生态旅游建设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以及好的做法。
(三)生态旅游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视察的时间安排
视察工作从2018年3月下旬开始,5月上旬结束。
三、视察的方法步骤
(一)工作流程。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6〕1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二)学习培训。视察组成员全面学习生态旅游建设工作有关法规、业务知识和最新政策。
(三)现场视察。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镇、村及生态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景区,现场视察生态旅游建设工作的效果,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四)走访座谈。深入部分镇、村、户和生态旅游经营企业走访,邀请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座谈,听取生态旅游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查阅资料。查阅生态旅游建设工作的相关资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负责本次跟踪视察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张 华
成 员:艾远照 王文礼 喻明润 部分县人大代表
由艾远照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请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视察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积极配合视察工作。
(二)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准备好生态旅游建设工作的书面汇报,并将县政府关于生态旅游建设工作的报告于4月13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三)视察组到县直相关部门、各镇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