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
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视察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将对县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的重点内容
(一)《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镇人监字[2017]12号)的落实情况。
(二)未整改到位的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视察的时间安排
视察工作从5月初开始,5月中旬前结束。
三、视察的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流程。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6]1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二)现场视察。深入相关单位、部门,通过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审议意见落实及未整改到位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跟踪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跟踪视察组,负责本次跟踪视察及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韦树辉
成 员:付云宝 陈 东 柯玉珍
由付云宝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请县政府相关部门对照视察工作绩效标准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积极配合跟踪视察工作。
(二)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准备好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书面汇报,并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于5月15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报告应采取清单模式,与审议意见相对应,简单明了,真实可察。
(三)视察组到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