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产业脱贫工作专项视察暨《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视察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安排,开展产业脱贫工作专项视察暨《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一)产业脱贫工作情况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镇人监字〔2017〕17号)落实情况;
(二)产业脱贫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
(三)产业脱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视察时间
视察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流程。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二)学习培训。视察组成员学习掌握产业脱贫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明确《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审议的意见》的具体内容。
(三)现场视察。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部分镇、村,现场视察产业脱贫工作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的效果,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四)走访座谈。深入部分镇、村、户和医疗卫生机构、企业走访,邀请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座谈,听取产业脱贫工作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五)查阅资料。查阅产业脱贫工作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负责本次视察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张 华
成 员:艾远照 王文礼 喻明润 部分县人大代表
由艾远照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请县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视察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积极配合视察工作。
(二)请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统筹,通知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准备好产业脱贫工作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将县政府关于产业脱贫工作暨《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于7月底前送县人大办,报告文本力求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视察组到县直相关部门、各镇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