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点击数:【6649】 编辑者:【镇坪人大】 更新日期:【2018-06-19】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情况进行视察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从2018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对全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的重点内容
     (一)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三)重点专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2018年7月1日至7月25日:深入各镇、部门、企业及重点项目区域开展实地视察;
     (二)2018年7月26日至8月5日:汇总视察工作成果,形成专题视察报告。
       三、视察的方法
       本次视察主要采取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核实数据等方式进行。重点深入各镇和县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财政局、文旅广电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扶贫局、国土资源局、文彩新区办等单位进行视察。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视察项目主要包括:飞渡峡景区设计费、曾家镇统筹农村改革试点示范镇规划设计费、文彩新区规划设计费、土地收储专项资金和各镇人大工作经费使用绩效情况。
      四、视察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韦树辉
     成  员:陈东 付云宝 柯玉珍 各镇2名县人大代表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6]15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二)请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于2018年7月1日前将县政府关于2018年上年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上述通知中明确的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三)本次视察将重点听取县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搬迁办)及相关镇的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镇、各部门、各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按时间要求参加视察和座谈,汇报材料应主要反映所完成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半年打算,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四)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汇报材料要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形象进度情况、工作措施、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等内容,要求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建设情况,同时各项目实施情况要附表予以说明。
    (五)视察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证工作时间,注重深入项目区域,企业、园区了解情况,剖析问题。视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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