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视察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开展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一)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
(三)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视察时间
视察工作从8月上旬开始,8月下旬结束。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流程。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二)学习培训。视察组成员学习掌握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政策规定,明确县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
(三)现场视察。深入县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庭,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四)走访座谈。深入相关部门走访,邀请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对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
(五)查阅资料。查阅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负责本次视察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张 华
成 员:王文礼 艾远照 付云宝 柯玉珍 部分县人大代表
由艾远照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请县人民法院按照绩效标准和视察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准备,积极配合视察。
(二)请县人民法院做好统筹,通知相关庭室和基层人民法庭准备好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将《镇坪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的报告》于8月17前送县人大办,报告文本力求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
(三)视察组到县人民法院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