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视察的通知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2018年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近期将开展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内容
(一)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二)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
(三)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视察时间
视察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9月上旬结束。
三、方法步骤
(一)工作流程。全面贯彻《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转发中共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镇坪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镇发〔2016〕15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视察、执法检查绩效标准》,科学组织开展视察。
(二)学习培训。视察组成员学习掌握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依据和工作要求。
(三)听取汇报。深入县人民检察院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四)走访座谈。走访相关部门,邀请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座谈,听取对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查阅资料。查阅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相关资料。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本次视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视察组,负责本次视察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 长:张 华
成 员:王文礼 艾远照 付云宝 柯玉珍 部分县人大代表
由艾远照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五、相关要求
请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绩效标准和视察工作要求,积极配合视察,并将《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于8月31日前送县人大办,报告文本力求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视察组到县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