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修订升级县人大绩效标准
点击数:【1455】 编辑者:【admin】 更新日期:【2019-08-14】
      为进一步提高县镇人大绩效标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性,连日来,镇坪县人大全面启动人大绩效标准体系第一次修订升级工作。
      此次修订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着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县乡(镇)落实落细、落地生根。
      为确保此次修订工作顺利完成,县人大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为成员、委办相关人员为协助成员的县人大工作绩效标准修订工作组,工作组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并提出了五条修订原则。一是“三统一”原则,即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二是合法性原则,即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和法理要求;三是操作性原则,即根据县镇两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重点工作的特点,重点解决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绩效等关键问题,提供可操作性强的标准遵循;四是推广性原则,即绩效标准不仅要管用,也要好用,不能过细难操作,也不能太粗无法操作,要尽量凝练成通用标准,力争10年内不落后;五是协同性原则,即各类绩效标准之间要协同,各制度之间也要协同,同级党委、人大、“一府一委两院”要协同,县人大与镇人大之间要全面协同。
      此次修订工作将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修订后的人大绩效标准将达到“管用高效好操作,可推广可复制”的目标。(李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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