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镇坪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
决 定
(2019年2月12日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中共镇坪县委关于补选王安琴等同志为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通知》(镇字〔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2月12日审议决定,成立镇坪县选举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任命如下:
主 任:陈敬民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梁 鸿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郭国安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
丁继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华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 员:杨 刚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才办主任、干教办主任
刘其波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县人大办主任
付云宝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和农业农村工委主任
王文礼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杨 敏 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
陈 东 县人大常委会建环工委主任
丁 涛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财政局局长
刘清泉 团县委书记
谭 莹 县妇联主席
喻明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科教文卫工委副主任
镇坪县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喻明润同志兼任。
镇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