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镇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办、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镇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镇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2022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在县委七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会期1天。
二、会议建议议题
(一)专题学习;
(二)听取审议《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初级中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五)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三、参会人员
(一)出席会议人员
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二)列席会议人员
1.县人民政府县长;
2.与议题有关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3.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
5.拟任命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请参会人员于6月27日下午18点前在盐道酒店报到,统一安排食宿。
(二)参会人员须佩戴口罩,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签到。会议原则不允许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需提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并将请假情况告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筹备工作,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会议室消毒、通风及参会人员体温检测等有关工作。
(四)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五)会前14天内市外返镇人员于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前到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持核酸监测阴性证明参会。
(六)拟任命人员着正装参加会议。
(七)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的未向宪法宣誓的人员着正装参加宪法宣誓仪式。
附件:参会人员名单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