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 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意见
点击数:【8480】 编辑者:【admin】 更新日期:【2019-05-28】
2019年5月21日,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镇坪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审议认为:《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以建立领导机制、责任机制、联动机制为抓手,工作责任夯实到位;以扩大政务服务范围、规范审批流程、落实减费降税政策为重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以强化考核、严格问责、优化服务为统揽,全力保障发展环境。《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县得到较好执行,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审议指出:《营商环境条例》执行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营商环境意识有待加强。执行《营商环境条例》第五条关于“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方面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及“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法治环境建设有待提升。执行《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关于“应当对涉及市场主体简政、减税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方面存在宣传引导不到位、重处罚轻监管的问题。三是“放管服”改革不彻底。执行《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八条关于“信息资源共享、窗口办理充分授权、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方面存在部门之间还不能实现数据共享现象,行政审批事项仍存在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办理”现象。四是监督问责机制有待完善。执行《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三条关于“应当组织开展效能督查及监督检查”方面存在监督检查不及时、督促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审议同时指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如给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镇政字〔2019〕23号)中,存在数据及文字表述前后逻辑不对应及表述不精准现象。
审议要求,县政府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意识。深入开展以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宣传、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探索创新小微企业结对帮扶方式,通过干部帮扶构筑亲清政商关系,让各级干部成为惠企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增强简政放权意识,针对前置条件多、办理时限长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强化提前介入、过程监管和跟踪服务。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环境建设。广泛宣传《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惠企便民法律条款及政策规定,将《营商环境条例》、《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的决议》增补进入2019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列入2020年要点中,进一步提升审批部门主动服务和依法履职意识,促进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办企、守法经营。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禁止下达罚没指标,禁止罚没与执法利益挂钩。
(三)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终端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将符合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选派业务素质过硬的干部入驻大厅窗口,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能够充分胜任岗位职责;坚持放管服并重,对下放到镇的行政审批职能要做好业务指导培训,确保行政职权放得下、管得住、服务好。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常态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大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扭转“庸、懒、散、慢、乱”的不良风气,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组成疑难问题破解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部门联动机制,逐件进行分析和攻关破题,强化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问责力度,集中破解一批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会议依据《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绩效标准(试行)》,经表决,以18票赞成,3票弃权,通过《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请县人民政府将落实情况于2019年9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附件:《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审议问题反馈清单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