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9日,镇坪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视察报告》,并进行了充分审议。
审议认为,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发出后,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工作部门,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了城镇垃圾治理运行机制,积极规划城区“新两场(厂)”,打通部分城区化粪池之间的清理通道,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关于“完善城镇污水垃圾治理运行机制”意见落实情况。完善了城区垃圾污水运行机制,建立了集镇垃圾治理运行机制。一是完善城区污水运行机制。2017年7月,启动了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同年12月,提标改造工程竣工建成,并通水试运行。通过提标改造后,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提高了污水排放标准。目前,新的运营单位正在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二是完善城区垃圾运行机制。在全市率先建立的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城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实现市场化管理,签订运行合同,明确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城区保洁工作方案等措施,城区垃圾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同时,扩大了城区环卫覆盖面。将城乡结合部纳入到城区垃圾运营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划定各级各部门责任区域,夯实各级各部门网格化管理责任,规范了城区环境卫生的运行管理。垃圾填埋场目前由县住建局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三是完善集镇垃圾运行机制。抓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机遇,对全县6个镇配备压缩式垃圾收集车8辆,勾臂式垃圾清运车14辆,垃圾中转站对接车2辆,垃圾收集清运车2辆;垃圾箱410个,户用垃圾桶6399个;建设镇级区域垃圾填埋场2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个,基本实现了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各镇基本配备了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基础设施,均有垃圾收集-清运-处理队伍。通过加强对各镇垃圾运行考核机制的实施,进一步指导和完善了各镇垃圾运行机制,且作用发挥较好。
二、关于“加快统筹规划,建设城区新两场(厂)”意见落实情况。着手规划城区“新两场(厂)”建设工作。计划在城关镇白坪村二组,新建建筑垃圾填埋场一座。目前,已完成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工作,正在进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正在进行项目选址。
三、关于“切实解决城区污水管网之间部分化粪池的清理通道”意见落实情况。解决了城区部分污水管网之间化粪池的清理通道。投资6万元,共计建成110米城区内化粪池清理通道2个,破解了城区部分污水管网之间化粪池无清理通道的障碍,保障了定期清理。
审议指出,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还存在集镇污水处理运行机制未建立、城区“新两场(厂)”规划建设步伐有待加快以及城区污水管网之间化粪池的清理通道仍有较大缺口的问题和不足。
审议要求,县政府要持续抓好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建立集镇污水运行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集镇污水处理运营保障机制,核算污水处理站(点)运营费用,将运营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水处理运行办法,确保集镇污水处理正常运转。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统筹做好各镇污水处理点的国有资产移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做到建管并重,充分发挥污水处理点作用,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持续推进城区“新两场(厂)”建设和城区污水管网之间化粪池的清理通道建设工作。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大推进城区“新两场(厂)”建设步伐,力争率先建成建筑垃圾填埋场。创造条件,加快建设城区污水管网之间化粪池的清理通道,保障定期清理,确保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会议依据《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绩效标准》(试行),对县政府的工作报告进行了无记名表决。镇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到会18人,以16票同意、2票反对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城镇垃圾污水综合治理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