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8年7月26日,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坪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重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视察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审议。
审议认为,2017年度,各镇人大工作经费得到了有效保障,做到了专款专用,均未出现挤占挪用镇人大专项工作经费的情况, 镇级人大的“三化”建设得到了快速推进,工作绩效得到极大提升;县文旅广电局、文彩新区办、曾家镇分别对飞渡峡景区、文彩新区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农村改革试点示范镇进行了较高质量的规划设计,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明显,规划设计符合发展要求,是加快旅游发展、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资金投向基本正确。使用731.11万元土地收储专项资金,收储土地246.96亩,有效缓解了我县项目建设用地难的问题,促进了部分重点项目的有序推进。
审议指出,我县2017年度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是曾家镇将327.86万元统筹农村改革试点示范镇规划设计费用于千户社区及阳河安置点征地补偿支出,转移了专项资金用途。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后的结余资金共计103万元(其中:飞渡峡景区设计费结余65万元,文彩新区规划设计费结余38万元),没有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造成资金闲置。三是部分规划设计实施评审进度较慢,影响项目的后续推进。
审议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有关规定,提出以下审议要求:
(一)对转移用途的专项资金应进行限期整改,按照有关法规规定作出处理结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二)财政部门要加大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对部分项目实施后的结余资金应及时按程序予以处理。
(三)加快推进未评审规划设计项目的评审工作,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得到尽快实施。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落实情况2018年11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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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