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镇坪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审议意见
镇坪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按照《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绩效标准》,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镇坪县国有自然资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镇坪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视察报告》,对县人民政府《关于镇坪县国有自然资资产管理工作的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票决,全票通过。
审议认为,县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镇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措施有力有效,对矿产、林业和水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基本清楚,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有效利用总体良好。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在土地资源管理、强化耕地保护、国有矿产资源探采管理、国有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国有水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工作,强化监管,确保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保值增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审议指出,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家底未完全摸清。我县截止目前的实有国有土地总面积、耕地总面积、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及其他用地实际存量、矿产资源可开发利用种类及总量、林业及水力资源的可开发利用总量等有待于进一步厘清。
(二)全县全口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数据库尚未建立。按照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镇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全县要建立全口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达到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的要求,我县此项工作尚未启动。
(三)部分国有自然资产管理执法监察比较薄弱。执法监察能力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行业主管部门存在主动开展执法监察较少现象。
审议要求,县政府在国有自然自然资产管理中,应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开展自查清理。适时开展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自查,精准摸清我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真实、完整反映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二)建立完善全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数据平台。建立全县全口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部门单位互联互通,达到全面完整反映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等基本情况的目的。
(三)提升部门综合管理水平。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利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建立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一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加大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执法监察、保护利用力度,对现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科学合理利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请县政府适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