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按照《镇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绩效标准》,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对县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规划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认为,“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执行镇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决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七五”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普法的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得到落实。县普法办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将县级各部门执法的法律法规梳理归类,明确普法的内容和责任以县委文件印发执行。各部门依据内容和责任制定了普法工作方案,根据部门和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同时县普法办加强普法工作督促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普法和执法对象普法活动,助推了普法工作任务的落实。今年村级换届期间,民政部门积极配合各镇认真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法》的宣传教育,普法效果显著,全县村委会换届不仅顺利完成,而且信访案件比上次村委会换届明显减少。
(二)普法的对象重点突出,方式方法得到创新。在抓全民普法的同时,各级突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小学生、基层群众三大重点对象,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领导干部带头普法。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和考试。三年来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报告会3场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班6场次,培训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近1万人次。二是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选配工作,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在抓好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育的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2017年,县司法局为全县24所小学学生赠送印有“学法、用法、做遵纪守法好少年”字样的普法书包4400多个。三是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为抓手,与基层群众面对面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各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利用村群众会、院落会开展法律宣讲活动。四是不断创新普法的方式和方法,有效提升普法效果。华坪镇为全镇每个农户送《宪法》一本;上竹镇利用“道德讲堂”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曾家镇率先在阳河村试点,利用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信息化手段,开展村民网上学法用法和法律咨询服务;县法院到村开展民事案件公开审理;县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到村入户开展矛盾纠纷公开调解。这些方式方法极大地促进了基层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普法的组织宣传保障有力,“七五”普法规划得到顺利实施。县镇分别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发挥普法办公室牵头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定期召开“七五”普法推进会和普法工作检查,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七五”普法启动后,由县普法办牵头,以“3.8”、“3.15”、“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三年来各级各部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宣传品20余万册(份),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群、公众号发送普法知识,普法效果明显。注重经费保障,将“七五”普法工作经费由“六五”普法期间每人每年0.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元,并纳入财政预算。
审议指出,“七五”普法决议执行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宪法》的宣传教育不够广泛。在普法工作中,对《宪法》的宣传教育重视不够,缺乏对《宪法》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没有将《宪法》作为全民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根本法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部分镇和县直部门在普法工作方案中没有出现《宪法》的内容。二是普法工作的责任夯实不够牢固。“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责任要求还缺乏落实到位的具体措施。执法和主管部门年度普法工作方案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县普法办督促检查重“痕迹”轻效果,检查考核方式需要完善。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难点在基层群众,现有的普法方式方法与群众需求和接受还有差距,普法需要从“效果有”向“效果好”转变。
审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对《宪法》的认识,高度重视《宪法》的宣传教育,将《宪法》列入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考核。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创新宣传教育手段,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夯实普法工作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求,清单落实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加快“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的保障措施,将责任压实压牢。坚持以效果为导向,增强操作性,进一步抓好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普法工作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切实做好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以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素养为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法治需要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坚持“以案说法”等有效普法方式方法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普法绩效。
请县政府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于2018年10月底前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