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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镇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学习班的通知
点击数:【4560】 编辑者:【admin】 更新日期:【2022-08-05】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举办镇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学习班的通知

 

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依据代表法和中共镇坪县委印发的人大代表工作绩效标准有关规定,经县委批准,决定举办镇坪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3月16日下午-3月17日上午,有效时间1天

地点:县委党校二楼教室

二、学习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2.《代表法》及镇坪县人大代表工作绩效标准学习培训;

3.新任人大代表如何开好人代会;

4.人大工作标准化的镇坪探索。

三、学习人员

(一)县十九届人大代表。

(二)其他人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相关要求

(一)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要高度重视并协助做好本次学习班的组织工作,及时将本次学习班的时间、地点及学习内容等有关事项通知本镇辖区内选举产生的县十九届人大代表和主席团办公室工作人员,确保按时报到参加学习。

(二)2022年3月16日下午和3月17日上午在县委党校二楼会议室集中授课。各镇参加学习的人员由所在镇人大主席负责组织,3月16日下午14:10和3月17日上午8:10分别在驻地宾馆门前统一乘车前往县委党校。县直部门参加学习的人员不统一安排车辆接送,提前15分钟自行前往授课地点参加学习。

(三)全体参加学习人员应于2022年3月16日(农历2022年2月14日)上午12:00前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深山来客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四)全体参加学习人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请假,同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刘彪;联系电话:18909158769)。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外出的县人大代表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按时返回参加学习。

(五)全体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习日程安排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自觉严格执行会风会纪规定,确保学习班顺利进行,风清气正。

(六)本次学习班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大会疫情防控组全面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实施方案,提前印发并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七)请参加学习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八)请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负责做好学习班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1.镇坪县第十九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学员名单;

2.学习班课程安排表。

 

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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